永德县二手房税收管理

导语 2012年起永德县实行“三措施”,加强二手房交易税收的征收管理。

  一是系统管理,加强征管。

  2012年5月30起,永德县将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住房转让全部纳入计算机评估系统进行管理,交易价格全部通过计算机系统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进行征收管理,杜绝人为评估。并要求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非住房、土地及各乡镇范围内的住房、非住房、土地在交易时,必须到房管部门、土地部门或者具有评估资质的部门进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为计税依据进行征收管理。

  二是部门联动,协调配合。

  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永德县税务、房管和土地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严格执行“先税后证”的管理模式,对未办理完税手续的纳税人,房管和土地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过户手续,有效规范了二手房交易行为。

  三是科学区分,落实政策。

  永德县准确区分继承与赠与房地产情况,分别对照相关税收继承和赠与政策,严格按政策规定征收,并结合公证部门和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房产证、合同等,对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给予税费减免。

  目前,永德县共交易二手房屋153套,交易面积1.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达3484.62万元,共征收税费224.15万元,减免税费217.84万元。


关注更新
返回本地宝首页

热点推荐

最新阅读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