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未婚证明办理需要材料

导语 临沧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准备什么材料?不同情况有何不同?临沧本地宝小编带你一一了解未婚证明办理所需材料。

  1、当事人亲自办理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军人出具《军官证》等军人身份证件,华侨、外国人提供有效护照,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提供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当事人委托他人办理

  (1)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2)当事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注意:受托人不能提供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当事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3、监护人办理

  (1)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

  (4)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监护关系的证明

  4、当事人死亡、其近亲属办理

  (1)近亲本人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死亡证明

  (3)申请人与当事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

  注意:当事人死亡,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其他人提出申请的,则提供申请人与当事人有继承关系的证明。

  5、申请出具当事人离婚、丧偶后《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

  (1)户口簿及身份证明

  (2)离婚证明或丧偶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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