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交警管制工程车酒驾

导语 12月24日为全国集中整治工程车酒后驾驶统一行动日,耿马县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工程车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12月24日为全国集中整治工程车酒后驾驶统一行动日。按照《耿马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开展酒后驾驶和工程车运输车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交警大队在辖区范围内开展工程车酒后驾驶集中整治行动。

  24日当天,交警大队在辖区羊耿线、临清线、耿(永和)沧线分别设置执勤卡点3处,对过往的货运车辆尤其是工程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民警重点检查了货车超限超载、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酒后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这些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理。纠违的同时,民警还结合生动案例对违法驾驶员进行了安全教育,特别指出酒后驾驶工程车极易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驾驶员务必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遵章守纪、文明谨慎驾驶。

  在统一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22人次,警车6辆次,查处工程车交通违法12起,其中酒后驾驶2起,收到了良好的整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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